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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以三个坚持确保审理谈话入情入理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胡涓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18 09:34:32

“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最近我心理一直有负担,担心自己的错误会影响到娃,通过你们的谈话,我知道组织是为了让我不犯更大的错,如果以后喝酒构成醉驾才是害了自己害了娃”。兴平市某单位党员在接受市纪委监委审理谈话后这样说道。

为克服书面审理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与教育作用,切实保障办案质量,提升案件查办标本兼治效能,兴平市纪委监委严格做实审理谈话,把“三个坚持”作为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审理谈话入情入理。

坚持以案件事实为基础,确保谈话有的放矢。在审理谈话前,一方面扎实做好阅卷工作,掌握全案事实、吃透全案证据,结合相关党纪法规等,对定性进行初步考量,确定谈话重点。另一方面主动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进一步了解被审查调查人的性格、习惯、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被审查调查人对所犯错误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程序等方面的态度,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做好相应的预案。

坚持以全面记录为原则,保障当事人申辩权。在进行审理谈话时,充分告知被审查调查人的权利和义务,核实在前期审查调查工作中是否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认真听取和对待被审查调查人的申辩,并客观记录,不得改变谈话人的原意而进行取舍和归纳,在谈话人签字确认前提示其认真查看,并允许本人进行修改。审慎对待谈话人的不同意见,结合全案证据情况予以甄别采纳,对可能影响定性处理的,及时向办案单位反馈补证。

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依托,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在审理谈话中,坚持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目的,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在审理谈话时,根据被审查调查人不同表现对症施策。对态度敷衍、心存侥幸的,要严肃批评,讲清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后果,特别是对违纪党员要重申其对党忠诚的党员义务;对积极配合、诚恳认错,主动咨询相关党纪法规的,要耐心细致的向其提供相关党纪政务和法律咨询;对于心理负担过重的,要及时疏导,安抚化解其负面情绪,鼓励其放下“包袱”。

截至目前,兴平市纪委监委遵循“应谈尽谈”原则,开展审理谈话52件次。“让审理谈话有力有序、入情入理,从纸面上走进被审查调查人的心坎里,从而达到纪律检查工作教育人、挽救人这一根本目的。我们将在继续做好审理谈话的同时,开展好回访教育等工作,为跌倒干部解心结,真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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