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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规范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张瑗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7-21 10:13:33

“您好,您是否反映过关于某某问题?目前,该问题已转给您所在的镇纪委办理,请耐心等待承办部门反馈结果,相关情况予以保密。”这是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受理情况的一幕。

兴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扎实开展实名举报反馈工作,做到实名信访举报“受理有告知、办结有反馈”。2022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委共对31件署名举报进行核实告知,认定实名检举控告27件。

研判核实内容,落实实名认定。认真核实举报内容,严格按照受理范围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对每封信件进行精准筛选,研判其是否属于业务范围内、是否署名、是否重复举报,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初次署名检举控告,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询问其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是否举报、简单复述举报内容等进行核实认定。

规范办理程序,及时受理告知。认真落实核实认定、受理告知反馈程序,在确认为实名检举控告、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反馈举报人受理情况,避免举报人重复访、越级访,助推信访件办理;对实名举报问题线索进行登记,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建立跟踪督办台账等;按照“谁办理谁反馈”原则,承办部门在办结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重点包括举报问题、调查情况、对被举报人的处理情况等,并记录反馈情况;对检举控告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如实记录,听取反馈人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对检举控告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继续进行核查处理,并在举报办结后重新反馈,切实做到实名检举控告“事事有回音”。

严格过程保密,做到安全可控。承办部门对核实告知全过程进行录音,强调安全保密要求,确保核实告知反馈工作全程可控。核实告知注意合理把握节奏,不主动透露举报信息;采取电话方式核实告知反馈的,进行全程录音;采取面谈方式核实告知反馈的,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安全预案,严控风险点。

“对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反馈是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受理情况反馈及时,群众就不会担心他们的检举控告件‘石沉大海’,也会让他们心里倍觉踏实,缓解焦虑心态,增加举报人的信任感。有效避免信访件‘一收了之’慢处理的情况发生,提升办理质效。”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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