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受到处分后,我还是有一些想不通,思想上有疙瘩,以后的工作也会很难开展,我的工作压力很大,感谢你们多次找我谈心谈话,帮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近日,面对上门回访的兴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东城街道办事处西街村党支部书记高某某感激地说。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把回访教育当作纪律处理的后一半工作来抓,当作纪律处理的再教育来办,狠抓访前、访中、访后三个重要环节,扎实开展对受处分党员的帮扶回访教育,让“跌倒”干部卸下包袱、鼓足干劲、重新出发。
访前“细谋划”。一是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开展,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配合落实。二是对上年度办理的受处分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四种形态、干部权属、违纪性质进行分类;三是认真研读其违纪违法案件档案材料,在剖析违纪违法根本原因的基础上,要求回访单位和党组织制定详细的、符合个案人员情况的回访方案,特别是在回访方式、回访策略及回访重点方面做足准备,预留备选方案。确保回访教育有的放矢,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效果。
访中“释重负”。一是针对部分回访对象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处分后表现,从回访时间、地点、环境、态度等各方面用真心、动真情,充分体现党内“同志”般的温暖,给予回访对象充分的尊重、关爱。二是针对回访中的不同情况坚持分别对待。对存在错误认识的,细致耐心做好释例释规释法和思想疏导工作;对思想压力大、情绪低落的,帮助其正确认识、卸下包袱,给于关怀和爱护,激励其努力工作;对受处分后仍有不良表现的,要求所在单位和党组织认真对待,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多种方式及时敲响警钟,防止其误入歧途。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让被处分人员切实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轻装上阵、增强履职信心。
访后“增干劲”。回访结束后,市纪委监委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现象,开展讨论,认真分析受回访人员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因素,加强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客观公正对待受处分人员,进一步明确处分及影响期,不得随意扩大处分影响范围和时间,实事求是,合理安排使用。同时,对在处分期及影响期思想转变、积极悔错改错、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人员情况纳入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实事求是出具廉政鉴定意见,让被处分人员打消思想顾虑、卸下思想包袱、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
目前,兴平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回访教育全面自查已完成,整改纠正阶段正稳步推进,已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300余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积极探索实施回访教育常态化开展制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使回访教育成为提升案件查办质量的重要一环,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