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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定好四个“主基调” 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蔡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7-05 09:59:40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把审查调查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贯通线索来源渠道、提高线索初核质量、强化纪法衔接成果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和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水平,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1-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制措施191人,立案81件,结案68件,处分68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贯通线索来源“主渠道”。搭建信访举报、专项整治、巡察监督、多方联动问题线索收集平台,多角度、多途径、广范围、深层次地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为高质量查办案件夯实基础。加大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建立线索排查机制,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1月-5月受理信访举报31件,处置问题线索286件,了结26件。

筑牢纪法衔接“主阵地”。市纪委监委持续推进“纪法衔接”工作,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持续提升审查调查专业素养。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案件质量关,确保从纪律与法律的双重视角研判新时期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审查调查人员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运用相关纪法条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做好与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工作衔接,在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取证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在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条规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高质高效查处案件“保驾护航”。目前,已经移送检察机关1人,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唱响监督执纪“主旋律”。持续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做好贯通运用、相互转化工作,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发现党员干部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注重四种形态相互转化,实现规、纪、法的有机贯通,充分做到宽严相济、精准科学。1-5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8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19人次,占总人次的7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1人次,占总人次的21.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次,占总人次的0.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总人次的6.1%。

打造线索核查“主力军”。转变观念思路,把线索初核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格规范初核流程,从对象圈定、方向明确、内容甄别、重点把握、人员安排、实际选择等方面进行精细化把握和操作,依纪依法收集重要证据,准确把好案件核心关,建立每月集中分析研判机制,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从排除人情干扰、改善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着手,完善各方面协作机制,优化组建审查调查工作协作组,强化“室组地”联动,探索开展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的模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升初核质量,为提升案件查办分量提供坚实基础。目前,已立案科级干部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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