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持续发力。1-4月份共立案59件,结案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司法移送1件1人。
突出工作重点,上下联动提高质效。市纪委监委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医疗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重点领域问题,充分采取集中协同、“室组地”联动等方式,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今年以来,围绕落实生态环保领域、医疗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营商环境、工程领域等9个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共查处问题线索65件,处理88人,其中,立案查处34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
提能力增质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持续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做好贯通运用、相互转化工作,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发现党员干部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注重四种形态相互转化,实现规、纪、法的有机贯通,充分做到了宽严相济、精准科学。1-4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58人次,占总人次的76.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5人次,占总人次的21.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总人次的1.9%,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1人次,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3人次。
落实考核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严格按照《兴平市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对全市13个镇(街道)纪(工)委、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考核。对考核中排名前三名的镇(街道)纪(工)委及前二名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连续排名靠后的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全面落实考核机制,充分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