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所列的58条相关规定,为我们开展专项监督执纪提供了‘准星’,有效提高了监督的精准度。”兴平市东城街道纪工委书记说道。
今年以来,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改进党风政风,兴平市纪委监委梳理了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范,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分类整理,列出负面清单10类58条。
据悉,该清单按照板块进行分类整理,包括公务接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差旅、旅游、会议活动、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其他10类,并细化成58条。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见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马鹏强介绍。
同时,负面清单不仅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提供了标尺,也成为党员干部检验自身作风的对照表。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清单内容,深刻检视自身,查找不足,及时查缺补漏。
此外,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回头看”,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度,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不断提升作风治理效能。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处理28人次,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