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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把好“转办关”妥善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问题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张瑗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2-22 10:01:15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进一步深入,“有问题找纪委”已经成了许多群众的共识,面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数量不断增加的新情况,兴平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做好业务范围外问题化解工作,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实现群众诉求畅通、基层矛盾就地化解,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督办+联办”,推动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妥善解决。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省、咸纪委监委《关于开展2022年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业务范围外问题移交督办工作,详细记录问题描述、分流去向、主责单位,动态跟进办理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对2021年未完成化解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进行筛选,建立台账,持续督办化解。加强与市信访局、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多单位联动,迅速反馈,精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促进业务范围外问题化解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

找对“门路”少走“弯路”,做为群众服务的“贴心人”。兴平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检检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对业务范围外问题正面回应,按照“分级管理,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信访件,精准研判信访内容,把好信访举报“转办关”。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告知来访群众不予受理的原因,积极引导群众到对应主管业务部门反映情况,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此外,兴平市纪委监委抓实分类流转,规范转办工作程序,跟进监督办理情况,及时了解信访人意见,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此外,明确信访举报接待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告知解决问题官方渠道,确保群众少走弯路。

强宣传引导,让群众做信访举报的“明白人”。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实线上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须知、举报受理范围、以及信访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制度上墙”,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不予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制度悬挂于机关信访接待场所,有效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有序、有效举报。同时,在乡镇制作信访举报公示栏、张贴信访举报方式,引导群众明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群众反映的问题,最怕没有回音,得不到妥善解决,他们来反映问题,是对我们的信任。作为群众意见诉求表达的第一感知者,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更不能敷衍了事,要设身处地为来访群众想办法、指出路,这样才能切实化解群众心头的堵点。”该市纪委监委信访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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