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兴平市纪委监委将干部坚持刀刃向内,通过加强全员培训、严格内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等形式,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严防权力“越界”。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市纪委监委在坚持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传统学习方式的同时,不断拓展学习路径,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案代训”“岗位轮训”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从思想、政治、实践、专业四个方面着手,全面淬炼纪检监察干部,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开展集中学习30次,组织研讨交流5次,撰写心得89篇,采取集中轮训、专家授课、骨干讲学等方式,举办履职能力提升班3期,开展业务微课堂15期,专题培训3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咸培训班5次,有效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立足规范监督权力运行,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抓紧抓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年度述职述责制度,建立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组干部单列考核机制,探索实行积分制干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改革效能,彰显改革成果。
有力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广泛收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三化”建设,在广泛开展协作机制上不断探索,在有效衔接司法、提高审查调查质量上持续用力,在优化工作环节、提升效能上坚持创新,推动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规范、高效,推动工作法制化水平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
此外,市纪委市监委持续深化项目化政治监督,督促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职尽责;聚焦权力运行监督,围绕信访办理、线索处置、案件质量等常态化开展评查;聚焦日常监督,围绕各级纪检监察建构风险防控、日常检查、警示教育、责任落实等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我们通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常态督查,着力发现一批问题,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立场上坚之又坚、权力行使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