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纠治基层监督泛化工作,通过压紧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内容、精准规范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积极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安排部署会,制定《关于纠治基层监督泛化的工作提示》,明确细化工作内容,重点围绕今年以来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有关情况、执行报备制度规定情况、考核评价情况、跨层级监督情况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立足职能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纠治随意建立监督机制、新增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以监督结果代替工作实绩作为基层工作好坏评价标准、第三方监督考核评价不专业不科学、考核标准脱离基层实际,以及不注重听取基层意见、基层真实情况难以向上反映、影响政策措施细化完善等问题。此外,督促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随机开展抽查,加强汇总分析,对问题突出的及时提示提醒并进行内部通报。
统筹监督力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函询、约谈、建议等手段,增强监督实效。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各镇(街道)纪(工)委把纠治基层监督泛化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日常监督台账,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干部降压减负。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加强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共享监督成果,合理安排,形成监督叠加效应,减少不必要的监督、多头监督,尽量避免同一部门同时接受多个督查核查考核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巡察机构把基层监督泛化问题作为巡察监督内容,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单位优化监督方式方法,力争多选派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懂基层业务的人员参加,提升监督质效。
提升监督效能。市纪委监委牢着力在“监督的再监督”上下功夫,对监督监察对象进行深入摸底调研,建立监督对象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识别,同时,对行业职能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和具体监督事项。此外,坚持“打铁还须自身硬”,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进行细化量化,避免越位,确保监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