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兴平市 / 正文
清风荡涤扬正气 砥砺奋进谱新篇——兴平市纪委监委五年工作巡礼
来源: 作者:陈浩浩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0-09 15:43:40

中国共产党兴平市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以来,兴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服务保障发展中彰显担当。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盯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真正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一线监督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听令而行,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迅速深入基层一线,与基层干部群众、防疫人员“战”在一起,确保党中央和省咸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落到实处。紧盯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农村春耕春种等工作有序展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调整监督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全力保障防疫和发展两手抓、两不误。跟进监督脱贫攻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跟进监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

从疫情防控监督到督促落实“六稳”“六保”,从护航脱贫攻坚到“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力保障了党中央和省咸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在正风肃纪中诠释为民情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对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一查到底。五年来,聚焦29个重点领域、行业开展专项治理。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紧盯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各类问题207件,党纪政务处分64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问题,核查涉黑涉恶线索58个,立案查处问题17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查处“保护伞”2人。严肃惩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发生在疫情防控、“三资”管理、营商环境、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58起273人,不断厚植群众基础,提升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始终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纠治“四风”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扎实推进“四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狠刹“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起89人,党纪政务处分89人。着力整治餐饮浪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领域和各类问题整改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案查处68起,党纪政务处分43人,始终坚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严的基调不变,严肃惩处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0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898件,经核查立案1163件,党纪政务处分1227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

强化以案促改,深挖案件背后的责任缺位、制度缺失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54份,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优化机制、前移防控。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第一种形态处置占大多数,实施第一种形态1831人次,第二种形态1147人次,第三种形态87人次,第四种形态38人次。

坚持教育和预防在先,深化警示教育,推动自觉意识形成,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典型案例360余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63起75人,建立审查调查过程学习党章、重塑信念工作规定,开展“清风兴平”系列廉政教育及“廉润三秦”系列家风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自我约束力,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五年来,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着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时刻紧紧扭住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贯通联动。协助市委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等,实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职纪实,形成纪委监督责任与市委主体责任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通过实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双向反馈制度,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党委报告,落实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决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全市综合派驻7个纪检监察组,向镇(街道)派出13个监察组,实现监督全覆盖。

着力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始终坚持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巡察队伍。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穿插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等,紧盯民生问题,相继开展医疗卫生、教育系统、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等11个领域专项巡察,切实找准着力点,精准发现问题。五年来,共开展6轮巡察,覆盖全市所有镇(街)及村(社区)、部门单位,共发现问题1838个,整改到位1746个,移交问题线索196条。探索巡纪联动工作机制,实行重点问题线索集体会商和巡察问题线索集中交办制度等,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发挥。

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103人次,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免于处理4人,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弘扬正气、激浊扬清,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培根铸魂,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不断创新专题学习形式,扎实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研讨交流、模拟教学、业务微课堂、以案代训“六类”学习班,共开展教育培训118期,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严格考核考评,对工作指标分类量化,形成考评制度,实行月统计、季排名、年终总评的考核体系,建立“积分制”干部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紧密结合,有效激发干部工作动力。

坚持刀刃向内,始终坚守廉洁底线,坚持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选聘首届特约监察员10人,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监督,培育队伍担当尽责、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

风雨兼程,永葆初心。五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兴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今后,兴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披荆斩棘、奋发有为,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谱写新时代兴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发展新的篇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