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局党委尽快责成其落实整改,及时追缴相关违规发放的高龄补助。并将落实整改情况于9月3日前书面上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近日,驻兴平市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针对老年事务服务中心在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力、疏于管理问题,向市卫健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
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运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剖析原因,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的现象。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0余份。
据悉,为精准规范地使用“两书”,该市出台规范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暂行办法,明确“两书”的适用范围和22种需要提出建议的情形,进一步规范“两书”的内容和制发程序、审批流程,在制发“两书”前,要求制发部室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适用种类。同时,强化监管,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编号、备案、归档,并建立使用台账,实行定期跟踪、反馈记录和效果评估。
同时,为有效防止执行落实“挂空挡”“走过场”“打折扣”,确保发出的每份建议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在建议书中明确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的同时,按照“谁下发、谁监督”原则,定期对建议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电话跟踪、书面报告、现场督办和检查“回头看”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整改问题。此外,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或整改落实不力的,不按时反馈情况的部门或单位及时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有力武器,也是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我们将继续用好用活‘两书’,以‘两书’这个小切口,推动职能部门完善制度,真正起到治根本、管长远的综合目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