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在总结和完善前期评查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和深化运用评查工作。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全面细致检查、分析、考核、评价案件质量情况,严格反馈整改,有效促进纪检监察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近期,兴平市纪委监委对1-4月份办结成卷的59件案件进行了集中质量评查,此次评查工作是该市纪委监委实施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以来的第一期评查。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查专班。以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担当负责为原则,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评查工作专班进行案件评查。并实行回避制度,评查专班成员不得评查自己主办或者参办的案件,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不直接参与案件评查的初审打分工作,确保案件评查的公平性。
坚持问题导向,评查全面覆盖。评查采取自查自纠、集中评查等方式,要求案件承办部门探索设立案件“质检员”,负责对自办案件质量定期自查,填写《案件质量自查表》。同时每季度定期在组织评查专班对委机关自办、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已经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质量复检,促进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在抓案件质量方面形成合力。
明确评查标准,精准发现问题。明确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应当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办案程序、处分依据适用、文书制作和使用以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等7个方面制定26项标准,对不规范事项列举了101个扣分项,专班根据评查案卷对照细则逐案打分,填写《案件质量评查打分表》,使评查的操作性、精准性和规范性有效提升。
狠抓整改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在评查专班初评工作结束后,案件审理室对初评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汇总,撰写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报告,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深挖问题原因。对评查发现的具体问题,逐案反馈承办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评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由案件审理室及时查找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健全工作程序,针对性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专题培训,定向补短板、精准强弱项,促进案件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第一期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5个评查专班小组从59件案件中评选出6个精品案卷,我们也就一期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总结此次评查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推动全市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