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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用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滤器”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来源: 作者:陈浩浩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7-09 09:35:04

“我委收到上级交办关于该同志的问题线索,经核查,市纪委于2019年2月25日给予初核失实了结……”日前,兴平市纪委监委对市委组织部来函所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并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兴平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滤器”作用,严把廉政体检,精准研判,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对象廉政情况精准“画像”,树立正确选人用人“风向标”。

据了解,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高效、严谨、规范,去年该市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受理党风廉政意见事项范围及办理程序,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中掌握的党员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根据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组织处理等建议。

此外,该市实施内部联审机制,由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室进行“集中会诊”,围绕考察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实、是否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等重点事项进行核查。同时,市纪委监委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廉政档案,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围绕干部任免、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各类评先评优等事项,党风廉政审查市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03人,村干部1453人,其他人员49人。

“为确保党风廉政审查落到实处,我们将进一步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徇私、泄密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防‘灯下黑’,确保回复工作严谨规范。”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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