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兴平市 / 正文
兴平市纪委监委积分制考核促干部履职尽责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2-22 09:27:03

为加快兴平市纪检监察工作迈向高效率、高质量发展的道路,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兴平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精细化、科学化,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奋力谱写兴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近期,兴平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兴平市纪委监委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积分范围、类别、分值设定、积分运用等进行了明确清晰的划定,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培训、审查调查工作、宣传报道工作、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调查研究工作等工作中的表现,共设置6大类加减分事项,进行细化管理全面规范,旨在通过积分制考评,将工作任务目标化、具体化、定量化和规范化,有效治理工作中的“庸、懒、等、靠、要”等不良风气。

配套建立督查管理制度,每月一统计,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评议,年底汇总排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积分情况,将汇总排名情况作为各类评优的依据,依排名先后次序作为推荐评优人选,并将干部积分与提拔推荐有力结合,为保证积分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由组织部专人负责管理,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加减分程序,确保积分办法有力有效,不成为“一纸空谈”。

“实行个人积分有效解决了干部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在机关内部形成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凝聚共识、共同进步”工作新局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市将根据积分制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不断改进管理细则、优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个人积分制管理正向引导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