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上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29件,立案审查调查134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00人次,第二种形态132人次,第三种形态27人次,第四种形态8人次。
精准研判线索,规范案件管理。市纪委监委案管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紧密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对线索的性质、所属领域、涉及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及问题的复杂程度进行分析,对处置方式、办理部门和办理要求等拟定初步意见,提交问题线索研判会议研究后,分类处置。同时为加强和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备案工作管理,专门制定了《兴平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备案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
紧盯重点领域、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重点领域问题线索优先从快办理,严肃查处。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对咸阳市纪委监委交办及政法部门移交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现了“清零”。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中,查处34件,其中立案9件,处分9人。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线索处置中,查处28件,其中立案19件,处分21人。在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中,查处4件,其中立案4件,处分4人。
严抓办案质量、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能,从各案件办理的程序、措施使用、决定落实等各个环节全程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纪检监察室办理的案卷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完善整改。为提升各镇(街道)纪(工)委的案件办理质量,对全市各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实行随机交叉审理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市纪委监委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了各镇(街道)纪(工)委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有效提升了各镇(街道)纪(工)委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严格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安全贯穿于办案工作全过程。要求全体纪检干部对“走读式”谈话方面的5项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学习,从人员接送、随身物品存放、谈话时间、笔录制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规范。同时,严格落实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审批及“六必知”等制度。为加强工作场所建设,避免发生工作安全事故,制定镇(街道)纪(工)委设置谈话室相关标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细节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了严要求的整改,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供了硬件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