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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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7月份立案22件党纪政务处分27人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7-28 09:18:33

7月份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持续发力。7月份共立案22件,结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10人。

聚焦重点案件,深化以案促改。市纪委监委以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为契机,全面聚焦重点领域,对重点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全面深化以案促改。定期开展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综合研判,根据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掌握情况,确定重点查办、重点核查、重点督办案件。建立矿产、土地、工程领域问题线索台账,进行动态更新管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

提能力增质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持续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做好贯通运用、相互转化工作,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发现党员干部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注重四种形态相互转化,实现规、纪、法的有机贯通,充分做到了宽严相济、精准科学。7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2人次,增长121.43%。其中,第一种形态34人次,增长161.54%,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4.8%;第二种形态27人次,增长80%,占43.5%;第四种形态1人次,1.6%。

落实考核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严格按照《兴平市镇办和部门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对全市12个镇(街道)纪(工)委、10个派驻纪检组进行考核。对第二季度考核中排名第一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1个镇纪委和1个派驻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连续两个季度排名靠后的1个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全面落实考核机制,充分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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