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探索实行交叉审理机制等“实招”解决基层办案难题,有效提升了镇(街道)案件审理质量,打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的神经末梢。
规范案件办理程序。针对乡镇纪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文书不规范、表述不恰当等问题,梳理汇编了《兴平市纪委监委案卷范本》电子卷,进一步统一文书标准、规范文书格式,供各镇办拷贝学习参考使用。下发了《审理指导意见表》,对案件审理需审核的内容从初核的问题线索来源直至立案、审查调查报告的程序、审批要求、要件、审核重点项目都进行了明确,推动了乡镇纪委审理案件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探索实行交叉审理机制。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过程中查审不分问题,制定下发《兴平市纪检监察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定(试行)》,在镇办试行交叉审理制度。明确各镇办在完成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后,提请市纪委审理室指定交叉审理,审理室在确保交叉审理工作质效和避免一轮之内镇办互审的原则下指定审理,后由被指定的交叉审理单位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并根据具体审理情况向案件调查单位提出审理意见。截止目前,全市12个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已完成4轮61件案件的交叉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协作指导。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流动快、经验不足等客观实际,建立了市纪委审理室“一对一”指导镇办、部门纪委工作模式,审理室在办案程序、证据提取、谈话技巧等方面为基层纪委提供业务指导。镇纪委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直接提请市纪委审理室提供指导,扫除障碍,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共召开案件交流会、评查会2次,通过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向镇办纪委提供审理意见200余次,极大地促进了镇办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