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构纪律审查调查情况。二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75条,立案108件,结案1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7人,给予组织处理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9人,一般干部31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7人。
通报指出,二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基本职责,严格精准执纪问责,纪律审查质量和数量都有较大的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立案、结案、处分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提升。二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0人次,增长127.94%。其中,第一种形态172人次,增长224.53%,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55.5%;第二种形态114人次,增长42.5%,占36.8%;第三种形态18人次,增长500%,占5.8%;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1.9%。
通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总结和提炼“四种形态”运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要着力在管理协作、精准处置、规范程序、办案安全上下功夫,高效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坚持案件数量、质量、分量三提升,坚持查处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不松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