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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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四项措施”规范纪检监察建议运用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28 09:09:21

今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努力在做深做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上积极作为,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精准有效、实事求是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纳入“两个责任”考核、以案促改重要内容。1-5月份,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7份,推动问题整改58个,规范完善各类制度29项。

强化理论学习,突出纪检监察建议的政治性。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促进完善发展的有力武器,是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针对存在的机制梗阻、制度缺失、管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出的具有纪律和法律效力的建议。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夯实履职能力,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释义》,梳理汇总纪律检查建议书制发的7种情形和监察建议书的6种情形,发放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机关各室部,要求认真学习、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力促“标本兼治”。

明确制发主体,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为解决纪检监察建议谁来发、发什么、乱发滥发、一发了之问题,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市纪委监委明确,全市12个镇(街道)纪(工)委、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室、审理室和6个纪检监察室有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职能职责。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既精准发现制度、管理方面的漏洞,更压紧压实党(组)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用好药、开良方,做到药到病除,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责任闭环。4月份,市纪委监委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力促问题整改25个,推动制度建设6项。

深入调查研究,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一份务实管用的纪检监察建议,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备“窥一斑而知全豹”的履职能力,更要求在平时的日常监督检查中,扑下身子、深入实际、扎实调研。对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市纪委监委要求,制发主体首先要在调查研究上狠下功夫,把基础工作做扎实,把存在问题找准确。其次,不仅要对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违纪违法事实进行全面梳理、归纳、汇总,还要结合接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精准有效,有的放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纠错、处置和治本等作用,真正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

跟踪督促督办,彰显纪检监察建议的实效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只是手段,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才是目的。市纪委监委以强化督促督办为抓手,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共督促”的原则,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常态化督促落实,形成全流程、全链条、落实有力的监督闭环。首先,将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整改纳入到“两个责任”清单,半年年终进行考评考核,用考核“指挥棒”倒逼责任落实。其次,要求6个纪检监察室对联系镇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每季度定期进行检查,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党组织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责问责,充分彰显纪检监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和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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