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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擎力“两项考核”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来源: 作者:兴平市纪委监委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20 09:34:41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以“两项考核”制度的落实来问效工作,通过明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明责任。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镇办和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夯实任务,厘清责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4项考核目标任务,4类考核内容;《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明确3项考评内容,9项加分内容,12项减分内容。通过设置基础分值和加减分项,工作分类细化,按期完成任务的赋予相应分值,反之减扣,每月统计,季度考评。把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干部交流提拔的重要参考,实行季度排名奖惩制度。

领导包抓促落实。突出压力传导,实行领导包抓督办机制,力促工作任务落实,委领导每月深入包抓镇办、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包抓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困难;各纪检监察机构主动汇报工作,对接沟通,认领任务,与包抓领导共同研判本区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日常监督精准见效;实行委机关室部联系结对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推进工作互帮互促,提升镇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质效。

严格奖惩真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鲜明考核导向,对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由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被考评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的,其主要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连续三季度排名末位的,市纪委监委将书面向市委组织部门提出对其主要负责人免职调离意见。近期,兴平市纪委监委对一季度两项考核排名末位的4个镇办、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室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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