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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来源:市纪委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13 09:45:55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效率和业务人员工作能力水平为重点,紧贴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明确落实责任,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创新两个机制。建立健全委班子成员包抓镇(街道)纪检工作机制、完善规范委机关12个室(部)与10个市级派驻纪检监察组互帮互促协作机制。制定由常委(委员)联系包抓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制度,督促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依托派驻纪检监察组身处一线、情况熟、专业强、懂行业的优势,深化委机关室(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的协作,积极探索在审查调查中联合联动办案模式,进一步形成反腐败斗争合力。

明确两个职责。进一步明确强化上下联动、协作办案机制的职责。围绕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和专项调研活动、统筹协调纪检监察机构之间工作力量、督促工作进度、监督纪检监察机构班子成员述职述责和民主生活会、推进落实考核问责等方面明确了包抓班子成员的职能职责,推动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高效履职。明确由委机关12个室(部)与10个市级部门派驻机构结对的职能职责,就提出线索处置意见、开展审查调查、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加强协作,不断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激发工作活力。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三项改革目标方向,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以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围绕基层查办案件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建立健全“案件考核机制、协作办案机制、交叉审理机制、监督激励机制”四项机制,出台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完善奖惩机制,有效激发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主动谋划、主动作为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迸发出更多新活力。

(兴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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