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基于这种目的,渭城区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力争做到宽严相济、精准科学,尽可能多地挽救党员干部,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共23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0人次、占比81.9%,“第二种形态”36人次、占比15.5%,“第三种形态”1人次、占比0.4%,“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比2.2%。
一是抓好日常教育监督,经常体检。坚持把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关键,通过经常性的党内健康生活体检,如“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党内监督,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常扫身上“灰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开通网上举报平台,通过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等进行监督举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综合运用好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破纪”变成“破法”,最大限度挽救党员干部。
二是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对症下药。坚持用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对顶风违纪、不知悔改的违纪人员从严惩处、以儆效尤。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特别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纪律审查坚持快速高效、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进一步深化贯通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七看”,即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综合考量、慎重处置,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对症、更加有力。
三是跟踪整改康复情况,定期复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注重跟踪第一种形态运用后的整改情况,既要关注党员干部对本身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改正情况,也要及时解除党员干部的思想包袱,真心关爱犯了错误的干部,帮助他们重拾信心、重整行装。对接受函询的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反馈结果,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对查无实据或者证明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通过一定形式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切实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渭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