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纪委监委聚焦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环节,持续优化流程、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全力推动信访举报办理规范化、高效化,确保每一件群众信访举报“有人管、规范办、有回音”,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信任感和满意度。
畅通渠道,让群众“举报有门”。“线上线下”全覆盖,在保持传统来信、来电、来访渠道畅通高效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网络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升级改造区本级及街道纪工委信访接待场所,营造安全、舒适、保密的接访环境,专人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规范记录。通过主动下访,面对面与群众交流,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对集中整治重点领域治理的意见建议、反映干部作风、基层监督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向群众宣传信访举报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控告权力,扩大集中整治工作知悉面和参与度。
规范流程,让办理“有章可循”。建立信访举报件统一归口管理机制,由信访室负责对所有信访举报进行集中受理、统一登记、精准甄别和分类摘要。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快速、准确分流到承办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全面应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信访举报件从受理、分流、办理、反馈到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每一环节操作留痕,办理状态实时可查,有效防止信件“石沉大海”或“体外循环”。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对疑难复杂问题加强集体研判和督办,坚决杜绝无故拖延、积压不办现象。
压实责任,让落实“掷地有声”。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谁承办、谁负责,一办到底。承办部门及具体承办人员对举报内容的核查、处理、反馈等全过程负直接责任。领导包案督办,对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或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问题,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制度,亲自协调、靠前指挥,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强化监督检查,信访室定期对各承办部门的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度、质量、规范性以及反馈情况进行督办。
及时反馈,让群众“心里有底”。严格落实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和结果反馈“双告知”制度,受理后及时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由承办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如电话、面谈、书面等)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认真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明记录工作。对于匿名举报,虽无法进行点对点反馈,但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核查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加大反腐败工作成效宣传等方式,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对每一条问题线索都在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努力营造“举报必查、查必有果”的社会氛围。对已办结反馈的实名举报件,适时进行回访,了解举报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对反馈工作是否认可,收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