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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实日常监督
来源:渭城区纪委监委 作者:葛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21 10:47:14

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第一种形态”不放,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把住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实效。1月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2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3人次,占总人次的 85.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 3人次,占11.1 %。

明确目标,责任“清单化”。对照清廉建设目标任务,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当前中心工作等制定项目化政治监督清单,结合各类专项整治和干部作风专项行动,区纪委监委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教育监管,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细化责任,监管“全覆盖”。坚持监督端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牢牢把握日常监督重点,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各班子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日常教育监管,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监管,从而达到日常教育监督全覆盖,在干部作风建设中不落下一人,整体推进干部作风更上一层楼。

多方发力,拓宽“线索源”。在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主渠道的同时,借助巡察工作、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进行交流,共享案源信息,全方位发现问题线索,按照多方参与、归口收集、集中处置原则,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不断完善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形成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畅通多样化格局。

对症下药,适时“回头看”。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问题的性质,循因施策,采取个别谈话、集体约谈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通过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同时,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采取纪律措施,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全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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