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虚心接受组织的批评,感谢组织给了我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审视自己的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渭城区纪委监委对李某进行谈话提醒时李某说道。
为持续强化“第一种形态”“治未病”作用,渭城区纪委监委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干部的重要抓手,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关口前移,注重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信访反映分析发现苗头性问题,综合研判问题性质,精准纠偏,区别使用“第一种形态”各类措施,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等“第一种形态”对症“开方”,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认真践行“第一种形态”,严格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和其他要求,建立“第一种形态”全程管理台账,按期汇总,切实将党员干部违纪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在查办违法案件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为干事创业而受到诬陷的党员干部伸张正义、澄清是非。
适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同时,渭城区纪委监委向全区党员干部送上“廉洁套餐”,通过惩防并举,强化预防思维,将监督提前注入到问题未发生之时。
注重开展廉洁教育,打好干部廉洁从政的“预防针”。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讲廉政党课,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廉洁提醒,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倡廉;通过开展廉洁文化主题书画展、“讲廉洁故事颂廉政经典”主题诵读比赛、廉政“双教育”等活动促廉。注重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诫勉谈话、集体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考试、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助廉,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2022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3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