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城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抓教育、抓作风、抓机制,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注重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多次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好日常廉洁教育,对40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发挥渭城大讲堂、党史宣讲团、党校培训阵地作用,开展中青年干部春季培训班、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赴马栏革命遗址、吴运铎纪念馆等教学点参观学习,培训党员干部2.6万余人次。
持续正风肃纪,强化作风建设。聚焦年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违规收送礼金等重点问题,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扎实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的专项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2021年,先后开展监督检查9轮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坚持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召开了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推进会,围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等开展“九个专项”整治,纠治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9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党纪政务处分7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通报曝光4人。扎实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统计领域数字造假、营商环境等专项整治,有力惩处了基层的微腐败。2021年,立案29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检察机关2件2人。
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在渭城”APP平台功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319人次。坚持贯彻落实同级监督各项要求,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制定印发了渭城区《关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将区纪委副书记确定为区委常委会会议固定列席人员,实施了个人有关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备的同时向同级部门纪检组织报备。制定了《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序衔接,贯通协同,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2021年,开展2轮常规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巡察部门、街道19个,巡察“回头看”部门4个,巡察粮食领域购销企业单位8家,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8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