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城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干部提拔、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扎紧选人用人监督“防护网”。截止目前,已对78批2980人次进行审核并出具回复意见,提出暂缓意见1人次。
严格工作流程。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不断从细节上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工作程序,规范回复模板,制定下发《渭城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全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工作对象和程序,细化审核内容和处理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程序。通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细化审核内容。在启动换届工作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接收市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其他单位发来的关于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在与征求意见单位充分沟通,根据各单位来函具体事项,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精准了解各单位、各街道办应受理回复的人员范围、职级,避免不区分人员身份、职务职级和征求事项予以“整体打包”全员征求意见;同时,严格保密制度,坚持“函来函往”,谁征求谁负责,避免随意扩大知情范围或用于来函以外的其他事项。
严格分级审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会同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查核办理、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再形成综合意见报经相关领导审定后,以纪委函正式回复党风廉政意见。针对审核对象,在核查中发现存在信访举报的将及时核查,在核查中存在疑问的将给出“暂缓”的意见。在去今年社区“两委”会换届工作中,经过信访和案管室筛查,发现王某某因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正在查办,委领导班子督促纪检监察室加紧工作进度,就案件情况多次讨论,又与街办纪工委沟通,确认其有违纪行为,最终取消王某某社区候选人资格,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严肃性。
严明审查纪律。严格履行监督主业,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回复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承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办理时限、程序严格执行。对违反纪律的,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鉴定结论失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