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城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考核的通知》,自2022年1月20日起,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区4个街道、56个区级部门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考核。
本次考核重点是对各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等七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从日常监督、项目化推进政治监督、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等七个方面考核街道纪工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每一项设置不同的分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打分,对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视情况做出处理。同时检查9+2专项整治相关成员单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分组开展考核,实现考核对象全覆盖。考核标准统一,考核方式科学。按照考核方案要求,考核标准统一制定,提前印发;考核内容包括党委(党组)主体责任5大类13项内容、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7大类15项内容。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对街道、部门、纪工委和纪检组分别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查阅资料、重点工作考评、民主测评、最后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考核工作纪律、评分依据标准等反复强调安排,有效防止各小组间分数畸高畸低现象,并成立复核工作小组,对各小组的考核结果再考核、再复核,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
排名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全面运用。考核结果将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排名和结果经区纪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纳入全区目标大考核内容。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对考核结果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并要求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求补差补缺,务必整改到位,区纪委牵头做好整改“回头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