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城区纪委监委聚焦“两个维护”,立足主业主责,既重查处、强震慑,更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1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9人次、查办案件6件,切实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严明纪律规矩。
管教结合,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信访反映分析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的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通过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立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正面引领、警示教育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为坚持原则、坚定立场、干事创业而受到诬陷的干部伸张正义、澄清是非。
查处并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两个轮子”一起转。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注重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手段,在党风政风、专项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等工作中挖掘和发现线索。同时,注重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审计、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沟通,及时通报和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实现案件资源信息共享,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决不允许“查而不处”或“重审查调查轻监督检查”的倾向存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充分体现从严惩处的“震慑”作用。
改建互促,由表及里层层递进逐步深化。定期对一段时期内带有普遍性、多发性、倾向性、规律性的典型违纪案件进行研究,对违纪人员类别特点、作案动机和原因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提醒和督促“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促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查处的违纪案件,及时通报,深挖原因,有针对性的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尤其是对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