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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纪委监委“四举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18 09:39:41

为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近年来,渭城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不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审核流程,拓宽征求意见范围,严格审核把关,注重提质增效,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截止目前,区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317人次。

规范审核流程。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组织部门或有关单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首先,对征求意见的主体、事项、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进行前置审核,不过关将被退回。然后,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以书面形式向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室部,就拟考察对象有无涉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党风政风方面的违纪问题线索、巡视巡察移交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及日常监督等情况征求意见,提出初步意见,填写《渭城区廉政意见回复审批单》,有异议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研究确定。最后,再经分管领导反复确认,形成综合意见,报请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回复来函单位。

拓宽征求范围。根据拟考察对象、评先选优、资格审查等征求意见的不同类型,在征求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部意见基础上,适时将征求范围扩大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做到征求意见全覆盖、回复意见精准、客观。

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回复用语和回复方式,明确相关部室责任和人员责任,细化签字盖章等规范要求,确保回复意见有据可查、有责可追。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把有“伤”带“病”的干部挡在提拔选优的门外。

注重提质增效。加强事前沟通,预留合理时间,防止突击征求意见。同时,认真区分人员身份、职务职级或征求事项,防止“整体打包”征求意见,或在短期内就同一人员的同一事项重复征求意见、同一单位不同部门就同一人员多头征求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精准高效。再者,对征求意见来函统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专人负责,规范管理,确保信息资料完整性,方便查阅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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