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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纪委监委上半年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6人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24 09:12:56

2020年,渭城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防在日常、谈在点上、盯住关键、管住多数,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半年,全区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6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0人、占比69.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2人、占比25.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占比1.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占比3.5%。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防在日常。始终把党员干部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坚持周三政治学习雷打不动,并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上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同时,及时发布执纪审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持续释放出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二是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谈在点上。首先,充分做好谈话函询前准备工作,掌握相关政策,掌握谈话函询对象特点,掌握其心理变化,提高谈话函询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其次,注重谈话函询的频次和质量,提高谈话函询的威慑力和实效,确保谈话函询谈到“点”上、戳到“痛”处,谈到心里,防止出现走过场“一谈了之”,防止疏于日常“小线索”的“深谈话”,直到有的干部“问题成堆”才“算总账”。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主动面对、快速处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科学精准实施监督,盯住关键。守住“关键时”,盯紧“关键少数”,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党规红线的干部及时纠偏,防止一般违纪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案件。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通过惩戒“极少数”,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此外,紧盯“关键领域”“关键事”“关键岗位”等涉及民生领域、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微腐败”、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四是注重监督执纪效果,管住多数。宽严相济,纪法协同,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作为问题线索分析排查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强化监督职能,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看到、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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