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止5月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8人次,占比66.7%。
坚持严管厚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持高效协作、持续发力、靶向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甚至违纪违法。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让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约束和组织的关爱,使其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强化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示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时、事事绷紧纪律弦,切实打好“预防针”,真正使警示教育起到治病救人、防微杜渐、教育震慑的效果,使党员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保持警醒,在意识上保持自律,在行为上保持廉洁,切实树牢思想防线,筑牢廉洁底线。
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做好改善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自然资源领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专项整治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提醒、告诫约谈、主体责任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党内通报等形式,及时给予提醒教育,切实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消除违纪隐患的作用。
加强整改问责。加强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整改工作及运用的监督检查,对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落实“第一种形态”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同时,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识不到位、运用不主动、不经常以及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