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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纪委监委“四处出手”扶起“跌倒”干部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01 09:02:30

近年来,渭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注重从教育、监督、管理、激励四个方面出手,教育帮助那些有缺点、犯过错、被问责、受处分的干部改正不足,重新出发,再燃干事创业激情。

一是教育。区纪委监委在处理每一名犯错误的干部时,都提前做好“功课”。一方面,在调查核实阶段把其存在的问题谈透。与犯错误的干部进行深入的谈心谈话,就问题谈问题,不遮不掩,实事求是,全面清查、厘清问题,谈深谈透其所犯的错误,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不足,正视自己的问题,真心认错悔过;另一方面,在给予处分时把思想谈通。给犯错的干部讲责任、讲纪律、讲规矩、讲案例,做好被处分人员的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组织处理,心甘情愿接受处理,树立信心真心改过。

二是监督。为了防止对犯错误的干部一处了之、一问了事,区纪委监委及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十分注重处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正确履职尽责,定期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处理处分决定执行进程,督促受处分干部落实问题整改,实现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常态化,坚决防止和矫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三是管理。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这里面既包括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失管失察的管理责任,也反映出该单位制度的漏洞或缺失。为了防止犯错误的干部产生抵触情绪、“破罐子破摔”或再犯错误,使受处分的干部尽快走出情绪低谷,消除心里“阴霾”。一方面,区纪委监委以监督追责压实压紧受处理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督促所在单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管理,随时关注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和现实表现,与纪检监察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整体合力,使受处分干部的活动时刻在“视线”范围内。

四是激励。彷徨、意志消沉、心灰意冷、思想包袱沉重,担心组织不再信任、同志们看不起……这是受处分干部的共同心理反映。为了让受处分干部尽快走出低谷,促使其振奋精神、重整旗鼓再出发,区纪委监委畅通受处分干部被重新任用的出路,对属于工作原因、客观原因、运用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处理的干部,且认识深刻、整改到位、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不良影响已消除的受处理处分期满、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组织拟重新使用的干部,在出示廉政意见回复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确评价,真正让受处分干部看到“出路”、主动纠错的同时,激励其重拾信心,变“有错”为“有为,继续施展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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