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渭城区 / 正文
渭城区纪委监委严把审理“关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作者:赵文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5-18 11:07:42

近年来,渭城区纪委监委始终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要求,发挥审理“关口”作用,强化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素养。切实增强审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斗争本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站位政治大局分析和把握问题,始终坚持案件审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达到凝聚党心、凝聚人心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提升审理干部业务能力,做到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的辩证统一,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准确甄别事实证据,准确客观认定性质和责任,依据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精准处置,实现执纪执法有效贯通。

坚持全面审理。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执行到位、管理规范”基本要求,对办理程序、案卷资料、违纪事实、款物处置全面审核,加强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坚决纠正违规立案、违规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做到定性量纪、问责处理意见有规可循、于法有据。同时,坚持“凡案必审”“审查分离”,坚决杜绝“先定后审”“未审即定”和“查审不分”等问题发生,做到独立审理,敢于、善于提出不同意见,切实发挥好监督制约职能。

精准把握政策。把握“严”的主基调,统筹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目的动机、性质危害、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提出处理意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积极交代问题的,在党纪处分幅度内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对抗组织审查的严加惩处。同时,坚持公允平衡标准,综合考虑违纪事实、认错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对同类案件涉及的不同人员,既做到具体区别,又做到尺度统一,坚决杜绝不顾事实、法规变通处理,防止处分畸轻畸重。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