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切实做好研判,强化精准处置,立足抓早抓小,全力提高谈话函询质量,持续发挥谈话函询警示作用。
一是切实做好研判,确保谈话函询的针对性。问题线索被确定采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后,相关监督检查室逐一梳理所反映问题,查看日常监督已掌握的情况,根据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做初步研判,同时,深入分析适用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特点,摸清被谈话函询对象的任职经历、分管工作、日常表现、性格特征等情况,明确启动谈话条件、谈话实施步骤等,综合研判制定谈话函询方案、设置谈话函询问题,确保谈话函询有的放矢,扎实有效。
二是强化精准处置,确保谈话函询的权威性。相关监督检查室严格审核有关说明材料,对未发现具体违纪行为的,或不具备核查条件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对反映问题线索失实的,向被举报单位或干部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对于确有错误但情节轻微,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责令整改或诫勉谈话;对其中有疑问需要进一步了解或者没有讲清问题的,实行二次谈话函询,对说明情况避重就轻、出入较大的,直接转入初步核实,确保问题线索无遗漏、不失管、有结果。
三是立足抓早抓小,确保谈话函询的警示性。持续发挥谈话函询的政治功能,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运用谈话函询“定向监督”,坚持在预防上下功夫,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做实做细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让更多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关爱和警示教育。同时,对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有意隐瞒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