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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87人次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2-30 09:53:48

近年来,渭城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防微杜渐、宽严相济的原则,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9年全年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8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10人次、第二种形态67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6人次,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科学分析,确保精准运用。为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纪委监委对2018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从分类运用的情形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对。通过分析,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四种形态”中每个层次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使“四种形态”的整体运用程序更加科学、衔接更加无缝,实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效果。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提前预防。该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及早发现党员干部的小问题、小毛病,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及时做出警示,通过红红脸、出出汗,让小问题能及时得到纠正,起到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作用,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形成震慑。紧盯教育、医疗卫生、环境污染防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四种形态”运用情况采取“零上报”“月通报”的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监督执纪,确保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渭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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