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而案件审理作为监督执纪的“出口”“关口”和“窗口”,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秦都区纪委监委作为基层案件质量的“守门人”,坚持“二十四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通过全流程把控、多维度审核、系统性提升,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案件审理“定盘星”。始终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审视案件,将政治标准贯穿审理全过程,重点审核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树牢法治思维。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对证据合法性、程序合规性、定性准确性进行“法律体检”,严防“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倾向。
构建全链条机制,织密质量管控“防护网”。提前介入“防风险”。对重大复杂案件建立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围绕证据链条完整性、违纪违法事实认定等问题提出补证建议,避免调查阶段“带病立案”。制定《案件形式审核清单》,对卷宗材料、审批手续、涉案财物处置等多项内容进行“清单式”核对,确保程序合规。坚持“室务会+纪委常委会”双重审议制度,对疑难案件邀请检察机关会商,避免“一言堂”。
创新工作方法,激活质效提升“新引擎”。推行“三色预警”机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贴标分类,绿色常规案、黄色复杂案、红色疑难案,差异化配置审理力量,疑难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围绕证据采信、条款适用等多个指标量化打分,通报典型问题并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