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在行为定性中条规引用表述不规范,应用条规不准确”“李某某违纪案调取书证提供人、调取人未按规定签名、盖章……”这是秦都区纪委监委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面对面反馈问题,在“找茬”“挑刺”中严把案件质量关的一个场景。
近年来,秦都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契机,坚持“一案一评查一反馈”工作办法,由案件审理部门牵头,要求各案件承办部门对照评查标准,围绕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主体身份、事实证据、权利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补证意见和取证建议,督促其及时整改提升。2024年以来,共评查违纪违法案件116件,指导规范修改问题280余条,交叉评查案件107件,做到预审评查与交叉评查全方位覆盖,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能“一评了之”,要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作用,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反馈给各案件承办部门,督促其举一反三、扎实整改。同时,向各案件承办部门统一印发《调取书证注意事项》《案件质量评查常见问题汇总》《审理提示单》等相关提示单,全面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实效,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代训、以训促学,通过“清风秦都大讲堂”“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干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办案综合能力。此外,安排业务骨干参与市级部门组织的案件跨县区交叉评查,以评查带动学规范、学业务,助力提升审查调查“精品率”。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