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综合管理,提升信访件核查工作水平,规范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报结工作,提高交办督办重点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能够得到精准及时回应,秦都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秦都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报结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信访举报报结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方面《制度》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总体原则。 对拟报结信访举报件做到反映的问题逐一核查、作出处理。明确审核范围,实现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全覆盖。《制度》规定,全区受理处置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报结审核,确保不漏一件、不落一人。
另一方面,细化审核标准,确保报结材料规范完整。《制度》对核查处理报告的格式、内容、签批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承办部门对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逐一说明核查情况、认定事实和处理结果,并对失实、查无实据、无法查证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报结材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规。
同时《制度》根据信访举报件的不同类型,分别明确了审核主体和审核程序,并建立了《信访举报件报结审核表》和《信访举报件报结整改清单》等配套制式表格,确保报结工作规范高效、责任到人。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依托该制度审核信访举报件25件,提出整改意见5条,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区将以《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秦都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