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培训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遇到的诸多困惑,令人受益匪浅。也让我在遇到相似的问题线索时,可以迅速破题,直指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痛点。”
为强化业务指导,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近日,秦都区纪委监委开展审理业务专题培训,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顶岗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授课。
培训过程中,刘顶岗主任立足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以《案件审理程序和方法》为题,结合近年来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全面系统地讲解了办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和优质审理报告的撰写方法。
同时,结合审理工作实践,聚焦基层审理干部业务学习方面的实际需求,分析当前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重点讲解了案卷装订规范、事实认定、办案程序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内容来提高案件质量。按照不同性质类型进行梳理分析,就审理报告中如何写好违纪违法事实,如何体现被审查调查对象思想认识的转变及对错误根源的挖掘,如何精准提出对人、财、物的处置意见以及如何做好案件后续的处分执行、回访教育工作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
“面对着更多、更新、更复杂的办案课题,准确研判当前形势,精准识别监察对象,正确匹配党纪政务处分,规范处置涉案财物,确保留置案件审理期限不被挤占,是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在培训会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分享了自己的培训感悟。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的“关口”、处分决定的“出口”、纪检监察工作的“窗口”。此次培训学习也让秦都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中注重实践运用,做到知行合一。
“这次培训犹如一场及时雨,课程丰富实用、紧贴实际,要坚守案件质量这个‘生命线’,发挥审理对审查调查的引导作用,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精准把握纪法标尺,提高纪法贯通能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