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判,收到过王某某同志的问题线索,于2017年8月对王某某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影响期已过,特此说明。”这是秦都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出具的一份廉政意见。
近年来,秦都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转正任职、评优选优等关键节点上,强化“政治体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切实把好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
为确保对拟提任人选党风廉政意见的全面、客观、准确,该区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了《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受理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流程,规范意见反馈,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审签把关,织密干部选任“过滤网”。在收到有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干部廉政档案及党风廉政意见历史记录,由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室(组),分别从信访举报、立案审查、问责处理、处分情况及日常监督中是否发现问题等方面进行联合审查,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经协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逐步形成归口管理、层层把关、统一回复的工作模式,按照统一回复口径出具“体检报告”,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规范性。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36人次,复函43份。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第一道关口。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强化部门联审、协作配合,科学研判、谨慎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秦都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