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都区纪委监委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全区各街办、各部门对2019年已审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全区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落到实处。
一是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展开自查自纠。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认真组织、扎实排查,详细查阅案件审理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工资变动审批表、年度考核审批表等文件资料。自查范围包括处分的送达、宣布范围情况;党员干部受处分后,是否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年度考核和任用晋升等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相关印证资料是否装入案件审理卷,处分决定执行相关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处分执行事项。“纪律处分执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个别单位会有接触不多、政策不清等问题,致使纪律处分未能及时按照规定执行”。针对这一情况,秦都区纪委监委探索并建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书》这一制度,明确了决定执行相关事项,如:“处分决定宣布范围及时间、处分期限,以及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等,让受处分人员能够准确掌握并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确保纪律处分精准到位。对受处分人员档案、职务职级、待遇、处分决定宣布、年度考核、处分材料归档等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2019年,秦都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8件,结案109件,党纪政务处分113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对一般性问题,交由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对于存在严重违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不到位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