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监委还我清白,及时替我消除顾虑,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后在工作中我将以更大的热情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回报组织,服务群众。”2026年6月30日,三原县一名科级干部接过县纪委监委送达的澄清通知书,感慨地说道。
此前,三原县纪委监委先后收到3起信访举报,群众匿名反映该县干部方某作为某局副局长参与其下属单位器械捐赠活动,涉嫌捆绑销售、捐赠与采购商品或服务挂钩问题。收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的方式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反映问题查无实据。为消除不实举报对方某造成的不良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并制发澄清通知书,对相关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树立“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三原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准确规范,该县纪委监委召集案管、信访、审理等部门,由案件承办部门提出澄清正名建议,围绕4类应当予以澄清和4类不予澄清的情况进行集体研判,明确澄清正名对象、条件及程序,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精准规范、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健全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的工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