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严格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镇案县审”工作部署,以严细实作风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口,切实提升基层执纪执法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遵循“协作区内部审理、县纪委监委协助审理”的工作流程,明确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协作区纪检监察室的审核把关职责,构建起“乡镇移送、协作区初审、县室协审、闭环反馈”的全链条审理机制。同时,对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案件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截至目前,已协助审核乡镇案件7件,累计反馈阅卷意见6份,指出问题21个,有效纠正基层办案程序不规范、证据不扎实、定性不精准等问题,坚决杜绝“未经县审直接处分”的现象。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审查调查与审理分离、集体审议原则,严格参照《咸阳市镇案县审文书模板(试行)》规范文书制作,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流程,确保协审工作严谨规范。针对基层办案人员的业务短板,在协审过程中同步开展“以审代训”,通过“一对一”指导、面对面答疑,帮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审查调查、证据固定、纪法适用等业务能力,推动基层办案从“粗放办理”向“精准规范”转变。同时,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协审意见落地见效,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
下一步,长武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协审质效,以高质量案件审理助力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