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6年1月7日—12日,十七届县委第八轮巡察进驻工作完成。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分工,4个巡察组将对县委办、县城投公司、县供销联社、县人大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红十字会、县政协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11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上,县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本轮进驻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传达了十七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作工作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创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需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充分信任、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
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强调,巡察既是监督和鞭策,也是对工作的支持和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政治态度认真对待,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促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十七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进驻工作时长6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驻地张贴巡察公告,设置巡察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码上巡”二维码,接受群众来电来信。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