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职责分工文件或职责分工的会议记录;该案审查报告处理意见部分条款适用不当,请修改完善……”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相关镇(街)纪(工)委反馈了案件审核补证意见,这是该市纪委监委常态开展“镇案县审”的一个场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质效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该市纪委监委聚焦镇(街)纪(工)委办案痛点,扎实推进“镇案县审”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镇案县审”并不是案件审理上的简单审核流转,而是从立案到处分决定执行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全链条责任压实。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树牢“一次就办好”的理念,完善立案前会商机制,对立案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前置审核把关,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彬州市共有8个镇、2个街道,依托协作区机制,由镇(街)纪(工)委将所办案件材料先行报至协作区相应纪检监察室开展内部审理工作,前移监督审核“关口”,协作区相应纪检监察室完成内部审理后,审慎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后,按程序提请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案件审理室对提请协审的案件,聚焦主体身份、程序手续、定性处理等重要环节,全链条审核把关镇(街)案件质量关。全覆盖审理镇(街)案件,做到每案必提级把关、每案必反馈意见,确保问责精准、处理恰当。
同时注重把案件质量评查与“镇案县审”工作同步推进,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审核+反馈+整改+督查”工作闭环。制发《关于开展镇(街)案件常见易错问题整改的工作提示》并附全市镇(街)案件常见易错问题清单进行答疑解惑,避免旧错重犯、老错新犯。
自“镇案县审”制度实施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审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所办案件共19件,先后提出40余条补证意见,倒逼引导镇(街)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核查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把案件审理过程变成‘实战课堂’,对镇(街)纪(工)委办案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持续以基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