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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双向承诺” 助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规范运行
来源:长武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振东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1-06 15:06:17

去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推行“双向承诺”机制,通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工作流程,增进理解互信,从源头上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该县纪委监委明晰权责,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接收实名举报材料时,主动向举报人出示《信访举报受理双向承诺书》。案件承办部门对接到的承诺件实行重点管理,明确责任人、时限与要求。办理过程中,视情况就进展、复杂问题等与举报人进行必要沟通,做好政策解释与意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承诺内容,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举报人按照承诺内容,配合调查并规范自身行为,同时明确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经查证属于恶意诬告、错告,应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双向承诺”制度的实施,架起了纪检监察机关与举报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引发的误解和矛盾,使信访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在今年开展的入户走访过程中,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25年,信访室接待人员与来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21份,规范引导范围外信访事项136件,重复举报数量较往年下降19%。

“双向承诺”制度通过强调举报真实性承诺和诬告陷害的责任,引导群众如实、负责任地反映问题,有效遏制了诬告错告、乱举报等现象。如丁家镇丁家村群众丁某来访反映其侄子丁某发承包丁家村60亩林地补贴未发放,指控村干部领取该项补贴的问题,信访室接待人员向丁某说明“双向承诺”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后,丁某表示自己只是道听途说,决定撤销控告。截至目前,检举控告人撤销检举控告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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