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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来源: 作者:赵海锋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5-25 09:59:17

“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一定深刻反思、牢记教训、严肃整改,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近日,旬邑县一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组织诫勉谈话后,作出了深刻检讨。

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把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重中之重,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全县共实施“第一种形态”147人次,其中,提醒谈话94人次,警示教育1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诫勉谈话43人次,函询1人次。

县纪委监委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及措施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不断提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同时,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实践好‘四种形态’,关键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功夫下在第一道防线上,防患未然,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员干部的强力‘清醒剂’,助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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