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印发《项目开工建设前提醒谈话办法》,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在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开展纪律提醒,从源头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质量安全和履约管理风险。
《办法》明确,项目开工建设前提醒谈话属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预防性运用,重在提前警示、明晰纪律、压实责任,不属于问责调查。办法适用于辖区所有政府投资、国有资金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可参照执行。谈话由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牵头,联合审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谈话对象覆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关键责任人,公职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为必谈对象,同步对民营参建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洁履约提醒。
《办法》规定,提醒谈话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取得开工批复后,项目正式进场施工5个工作日前完成。谈话分集体提醒谈话、个别提醒谈话两类方式。常规项目组织集体谈话;投资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廉政风险等级高,或是相关责任人存在信访苗头、同类项目既往存在违规失信记录的,采取一对一单独谈话,精准开展风险预警。
《办法》明确,谈话围绕廉洁纪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履约管控五个方面,划定十条纪律红线。严禁违规干预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变更、计量支付;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严禁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转包及违法分包;严禁虚假签证、虚增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严禁监理履职缺位,串通施工单位隐瞒质量安全隐患;严禁项目管理人员脱岗、挂名。谈话现场同步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工程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听取参建责任人表态发言,组织签订《项目建设廉洁履约承诺书》,公布监督举报渠道。
《办法》要求,健全后续跟踪管理机制,实行“一项目一台账”管理。谈话结束后,各参建单位对照风险提示开展内部自查。谈话材料纳入公职人员廉政档案;施工、监理企业履约失信线索推送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谈话后仍发生违纪违法、质量安全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主动说明相关问题的,可作为后续处置从轻考量情节。办法同时规范双方工作纪律,谈话工作人员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借机刁难企业;被谈话人员须按时参加谈话、如实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谈话、表态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一步,咸阳经开区将抓好办法落地执行,常态化开展项目开工提醒谈话,压紧压实参建各方责任,督促各方严守纪律底线,保障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廉洁高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