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派驻动态 / 正文
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修订文书“旧”规范 完善办案新流程
来源: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作者:王玲利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9-02 17:46:39

2025年5月,中共中央修订并发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对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和内部审理、移送纪检监察工委审理、与驻在单位的沟通等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6月1日,修订后的《监察法》正式施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常用文书格式》,为办案工作更新规范模板,鉴于以上两个规定的修订,同时结合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实际,2025年8月,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之际,我委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办理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及文书规范》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总结试行版本运行一年来派驻机构开展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取得的实效,依据新的《监察法》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对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的适用条款、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后将处理意见通报驻在单位党组、意见分歧的解决方式及处分备案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精简了模拟案卷中线索处理方式、征求驻在单位党组意见的函件等模板。

《规范》的修订,衔接最新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厘清了派驻机构、驻在单位党组、纪检监察工委之间的关系,确保处分处理工作受监督、有约束、得实效,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发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